问题 | 监护权的剥夺有哪些权利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护权在被法律剥夺之后,原本的监护者将不再拥有对于被监护人士身及财产的监护权益。
这其中涵盖了有关被监护人生活、教育、医疗等诸多领域的决策权力,以及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与支配权限。 与此同时,被剥夺监护权的个体在某些方面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在涉及到被监护人利益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其原有的代表权将会丧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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