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怎么判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裁决问题上,我们必须全面地权衡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所在地的社会普遍的生活水平等因素。
若父母其中一方具有稳固性收入,那么这一方应当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幅度来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当父母需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时,他们所承担的份额应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应超出月总收入的50%。 假如家长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就应根据前一年总收入或者行业内的平均收入状况,参照以上所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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