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无论是协议还是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子女抚养归属之后,若一方或者双方面临了重大的经济或健康状况改变,或者抚养能力出现大幅度变弱等问题时,可以随时申请更改抚养权。
以下列举出了四种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 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病重或者身体残疾已经无法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并未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其原本与子女共度的时间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3、年龄达到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愿意跟随另外一方生活,并且此方具备抚养这个孩子的实力和条件; 4、有其他充分且合适的理由促使我们必须更改原先所决定的子女抚养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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