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是由何方抚养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可以作为离婚后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考虑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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