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继承人父母和子女哪个优先受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制度之中,首位顺序继承人涵盖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三方群体。
虽然这三者作为同一顺位继承人所拥有的权利相同,然而在实际遗产分配过程中,并无任何一方享有优先受偿的特权。 遗产将被公正地平均分配给这三类继承人。 但是,在具体分配过程中仍需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前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他们有权获得超过平均份额的遗产; 再如,对于那些原本具备抚养能力且有抚养条件却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其他继承人来说,他们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之结果。 综合来看,通常情况下,父母与子女作为首位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配中所占比例应保持均衡,除非出现上述特殊情况导致分配失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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