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房产发生争议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房屋遗产继承引发的纷争时,首先应鼓励各方当事人积极寻求协商途径以达成满意结果。
如果经过尝试协商仍无法化解矛盾,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身的继承权主张,例如遗嘱、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 法院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作出公正裁决。 一旦审判结果执行完毕,即可凭借生效的判决书进行房产所有权的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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