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与房产纠纷官司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涉及到房产继承问题时,法庭将会优先考虑并实行对房产比例的公平划分。
这其中首要考虑的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倘若在此顺位的继承人中有任何人希望独自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便需要将法庭已经据此对所有继承人平均分配的份额,以等价货币方式补偿给其他继承人。 然而,若无任何一位继承人愿意接受此种补偿,那么法庭将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将所得款项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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