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欠债儿子女儿在法律上有义务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常见场景中,即便父亲面临债务问题,其子女性在法律层面并未被规定有义务承担此项还款责任。
主要原因在于债务本身所具备的“相对性”属性,即借款行为仅涉及到实际借款方与出借方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谁向银行借款,便由谁负责偿还”。 但若子女身兼共同借款人或曾为该项债务提供过抵押或保证等形式的担保,抑或是在其父离世后继承了部分遗产,而这些遗产的总和尚不足以全额偿付负债金额时,则子女就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在其所继承遗产之比例限度内承担起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