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是否仍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传承权关系主要包含以下三类情况:
首先,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而言,即使在父母离婚之后,无论他们是否对子女进行实际抚养,都不会影响到子女应享有的继承权。 在此种条件下,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受离异事件的干扰,未能直接与其中一位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仍然有权享有来自两位父母的法定继承权。 其次,对于养父母子女关系来说,若是养父母因为婚姻破裂选择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将有权让未尽到抚养责任的另一方与其原本的养子女脱离亲子关系,这将直接导致原有的互传遗产权利的失效,唯有在养子女成为遗嘱继承人的特殊情况下,此类推测将不再适用。 最后,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能会受到离婚事件的影响。 若非发生特别情况(即继子女已被立为遗嘱继承人),因继父母离婚引发的扶养责任缺失问题将直接导致原有的扶养关系终止,从而使得原来赋予继父母之前的互传遗产权利失去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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