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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借的钱子女有义务帮忙还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父母欠钱,子女没有义务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民事权利,父母既无需替孩子偿还债务,子女也不用替父亲偿还债务。父母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义务,其子女不具有偿还义务。如果债务人死亡用遗产偿还生前债务,仅以遗产数额为限。
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3、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有以下情况的,子女应当代替父母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母的赠与,造成父母债务不能偿还的;
2、继承了父母遗产的,但偿还债务仅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父母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女生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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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