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可以争取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置并登记于男方一人名下,通常会被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在此情况下,女方争取到此房产的所有权或部分权益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然而,如发生以下两类情形,女方仍有可能成功争取到一定比例的产权: 第一种情况是,男方父母曾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予给夫妻二人; 第二种情况则是,尽管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贷款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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