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怎样分配更好一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关于房地产的分割问题,往往需要全面考量许多复杂多样的因素。
举例来说,若房屋乃配偶在结婚前以全部资金购置并且已依法注册在他或她的名下,那么这栋房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妇二人共同出资购买,抑或是在结婚前由某一方购置而在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这类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至于如何进行分割,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例如由其中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亦可选择将该房产出售,然后将售房所得的款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究竟采取何种方式更为适宜,则需结合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责任以及对房产的实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权衡和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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