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拿离婚证,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反悔如何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解决之余,若其中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持有不同意见,他们可能会选择改变主意,以至于无法按照之前的商定进行财产的划分。
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是针对前者,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法庭提出申诉来解决争端。 然而,若是后者的情况,即未能按照法院的裁决来处理共同财产,那么该方便可以凭借已生效的法庭判决书来申请强效执行。 值得特别提及的是,离婚协议中与财产分配相关的条款或由当事人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划分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当一方因为履行上述财产分配协议出现争端,并诉诸于法律途径时,人民法院必须予以接纳和处理。 此外,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的一年之内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对原先的财产分配协议进行修改或撤销,此类状况同样也在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内。 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签订财产分配协议过程中并无任何欺诈、威逼等恶劣行为者,其诉讼请求将被依法驳回,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