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嫁妆归女方自己所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女方的嫁妆是其个人财产,归女儿所有。因为嫁妆一般都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当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嫁妆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就不归女方自己所有,应认定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登记后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