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此列举出通常所见的六项不被许可离婚之条件:
首先,对于女方而言,若处在受孕时期、分娩结束的一年以内或者终止孕期的半年之内,则男方不可提出离婚请求;
其次,对于已经作出判决且不准许离婚以及经过调解达成和解的离婚案件,倘若并无新的情况与理由出现,而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的,将不受理此案;
再者,现役军人的配偶如欲提出离婚,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存在严重过错;
第四,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法院一般会选择不做出离婚判决;
第五,当夫妻双方未能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可能无法获得离婚批准;
最后,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