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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淀离婚在哪里起诉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国内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大多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若被告的户籍与实际居留地并不重合,则由其常驻地基层人民法院行使属权。
在定义中,被告的住所意味着被告的户口所在地。
而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则是指该公民从离家之日起到被诉之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整年的地点,然而,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或是住院的期间并不视作常住地的计算范围之内。
若夫妻双方均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之久,那么离婚诉讼将由被告常驻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倘若被告并无常驻地,则会以原告起诉之日作为依据,由被告当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因此,若被告在北京市海淀区拥有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便可在海淀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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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0: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