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提起诉讼离婚的详细流程大致如下所示:
首先,主张离婚方需向具有管辖权的特定法院提交详细准确且充分的起诉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类证据材料,其中主要包括婚姻登记证书、资产资产证实文件、以及子女诞生证明等关键性文件。 其次,在法院收到上述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之后,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一旦法院决定立案,便会向被告方发送起诉状副本,而被告方则必须在十五天之内提交相应的答辩状以回应原告方的指控。 随后,法院将会组织安排调解工作,若调解未能成功达成协议,则案件将进入正式审理阶段。 最后,法院将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以及各自的陈述观点,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公正地做出最终的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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