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即“起诉离婚”)过程中,被合法判定为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往往满足以下任意一种主要条款:
首先,如果某一位已婚人士存在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不当行为,这无疑构成了宣布离婚的有力前提条件; 其次,若一个家庭内部发生诸如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事件,这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再者,对于那些具有某种不良习惯如赌博、吸毒且屡教不改的人来说,他们的配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申请离婚; 此外,如果夫妻之间因为感情问题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也可以作为离婚的重要依据; 最后,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法庭的批准。 然而,如果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已经判决不准许离婚,但双方在此之后仍然保持分居状态超过一年,那么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时,应当得到法庭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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