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提供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证实情感无任何裂痕存在,便可采纳如下几种途径进行证据搜集:
深入展示两人共度美好时光的生活照片或者珍贵影像资料; 详尽地呈现出双方间的通信往来记录,例如那些充满温情的短信息以及电子邮件; 提供一同参与家庭活动及外出旅行的相关证据; 寻求亲朋好友作为证人,以证明日常生活中彼此相处和睦; 以及展现双方在经济规划与合作方面的共同努力,例如联名购买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