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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患精神病能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患有精神疾病者,仍然具备离婚的权利,尽管实际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多样。
当病人处于疾病发作期,通常情形下需首先确认其代理人,并由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然而,若在病情稳定阶段,当事人能够清晰地表达自身意愿且具有行为能力,那么他们亦可亲自参与离婚程序。
在此过程中,务必充分关注和保护患病一方的生活保障及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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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