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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精神病离婚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被告罹患精神疾病的离婚案件,法院裁决时需全面权衡各种复杂因素。
若被告的精神疾病于婚姻存续期间所患,且其病情严重到足以对日常生活及夫妻关系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为了确保患病一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在进行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的处理上需给予适当的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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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