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拿不到结婚证跟户口本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不需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就能够进行操作。
婚姻登记机关将依据公安部门及相关户籍管理机构所开具的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来办理婚姻登记事宜。 倘若夫妻双方的两本结婚证均已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则会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是由当事人递交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有效证件来办理离婚手续。 为了保证资料完整性,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的遗失情况做出详细而诚恳的书面说明,此种说明将被婚姻登记机关妥善保存起来。 针对那些无法出示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仍将依照公安部门或其他基层户籍管理机构所开具的带有盖章的户籍证明来为他们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申请者属于集体户口的成员,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将采用他们的集体户口簿中的个人户口卡,或者是加盖单位公章的详细记录着他/她户口状况的户口簿复印件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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