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正当理由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章之规定,女性在孕期、生育之后一年以内或流产后半年之内,男方均不被允许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唯有当女方主动提议离婚或由法院也认为确属需要予以受理男方离婚的请求之时,才可进行相关处理。 在上述特定时间段内,若男方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离婚诉讼,大多情况下法院将会拒绝其请求,这是由于法律对于处于特殊时期的女方给予了特别的保护措施。 然而,若女方自愿同意离婚,或者出现了特殊情况表明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请求(例如出现严重的家庭暴力等问题),那么法院或许会慎重考虑并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