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背叛民法典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的维度中,忠诚义务应成为夫妻二者所共同追求的重要准则。
倘若某一方公然违背此项原则,另一方则有权利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向司法机关寻求法律援助。 依照该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若妻子与他人生育子女或长期保持同居关系,均可视为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此种情况下,身为无过失方的丈夫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在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将会全面权衡所有的证据及事实情况,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实物证据等等,以便准确判断是否确实发生了上述行为,同时也需要决定是否应该判决离婚并支持损害赔偿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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