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能实现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过法律制度之下,并不预设离婚为消极的法律行为,实际上,任何行为必须由相关当事各方主动作为才能引发离婚的法律效力。
首先谈到的是协议离婚: 如若夫妻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他们便应该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且双方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手续。 这份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表述双方都有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对家庭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承担等诸多事务应当达成共识与协商。 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计30日之内,若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皆可向该机关撤回原申请。 要是在上述时限内未能交付申请的话,则被视作已撤回原先的离婚申请。 接下来,当30天期限届满之后的第三个30天期间内,夫妻双方仍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领取离婚证的申请,若忽略这一程序,将被认为其已撤回离婚申请之举。 接着是诉讼离婚: 若其中一位配偶想要提出离婚请求,他有权选择向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咨询或者直接诉诸于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在上诉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对离婚纠纷进行调解处理,但如果经充分考量后发现双方感情已然破裂且经过调解亦无济于事的情况下,即可宣布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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