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哺乳期内需符合以下离婚条件才能进行办理:
第一种是通过协商方式实现离婚,即双方必须确认婚姻关系具有完全法律效力,同时已经签署了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并经过了政府规定的30日冷静期之后,要求离婚的一方可携带相关证件亲自前往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 另外,如果由女方主动提起离婚申请,也需要满足以上提到的所有条件。 第二种情况则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离婚。 在此过程中,婚姻关系仍然需要被认定为合法有效,一方当事人若主动提出离婚诉求,并且与对方之间的感情已经严重破裂,那么便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尤其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或法庭认为确实有必要处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时,男方无权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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