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期间女方怀孕,是否影响离婚进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处理阶段中,倘若女方意外怀孕,即便是处于此阶段中也仍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因为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仅为在女性孕期内,男方原则上被禁止向法庭提交离婚申请。 然而,这并不适用于正在处理离婚诉讼的阶段中的女方怀孕现象,故此时应持续推进离婚诉讼程序,确保持续离婚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若在此期限内女方所怀胎儿并非丈夫所有,则法院极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视作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进而做出离婚判决。 反观,如该婴儿实为两人共同孕育,法院亦可能因婚姻情势相对稳定而选择不予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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