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保起诉离婚能一次成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请求时,希望能一次性获得离婚裁判结果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至无法调和的地步。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进行审判时,倘若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存在破裂且调解亦无果的情况下,便应依法作出裁定予以离婚。 换言之,确认夫妻感情破裂便是法院经过审判后做出离婚判决的唯一法理依据。 关于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问题上,可以从以下几种情况入手: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长期同居的事实; (二)对配偶实施过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三)存在嗜好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反复教导终不见回头的情况; (四)在感情出现不和之后连续两年未同居生活的现实; (五)除前述四项之外,导致夫妻间感情破裂的其他所有可能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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