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一项旨在保护无过失方权利并弥补错误方过错所造成损失的法律制度。
其核心思想在于,若婚姻关系因配偶的重大不当行为而破裂,譬如一方当事人从事了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严重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极其恶劣行为时,遭受伤害的一方可寻求获得侵犯方的民事损害赔偿。 关于赔偿是否有资格及赔偿数额大小,将取决于受害者自身有无过错,并且只有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条件下,才能前往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取相应的赔偿金。 然而,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金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由法庭进行裁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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