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患病坚决不肯离婚,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部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有一方提出了离婚的请求,然而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此时应该由相关部门对争议事项进行调解处理,或者是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中国的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会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而细致的调解工作。 第二部分,在人民法院完成调解程序之后,如果发现夫妻之间的情感确实已经达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缺乏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的可能性的话,那么该级别的人民法院便可以做出最后的确立判断,即准许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的判决书。 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批准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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