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做能不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双方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单方面向法院提起诉讼且经由法官调解后达成共识者;或在法院进行审理过程中明确判定夫妻情感尚未达到彻底破裂程度者,方可考虑不予批准离婚。
在此情况下,离婚的唯一途径便是通过双方共同签署离婚协议实现;而相反地,若通过法院裁决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十分严重者,则需要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有关条款,即夫妻双方均有自愿选择离婚的权利,必须书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离婚协议,并亲自赴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 上述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关于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如何妥善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权债务等问题详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