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芍药居北里凶宅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遍认知中,所谓的“凶宅”通常被定义为在其内部曾经发生过非常规性死亡事件或者短时间内在同一地点多次出现人员离世情况,从而导致普通人在常规的买卖行为过程中普遍表现出强烈的拒绝态度的房产住宅。尽管在法理层面尚未存在明确的“凶宅”概念,但是在司法实践的处理过程中,通常会依据民情习惯将公众对该类型房屋的避讳心理视为一种特殊的民俗文化现象。尽管“凶宅”本身与房屋的建筑质量并无直接关联,然而基于我国社会的道德观念和良好风俗习惯,出售方有义务向购买方披露相关的房屋真实信息。若未履行此项义务,则可能被视为违背公共秩序、良善风俗以及公平原则,因此,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凶宅”的人士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对于故意隐瞒“凶宅”真相的售房者来说,他们的行为无疑违反了诚信原则,构成了欺诈行为,购房者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份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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