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欺诈可撤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交易契约若包含欺诈性质,便属于可以申请解除的条件下的合法合规之协议,在尚未被法院正式确认生效之前,其有效性将得以保障;
然而,当其被取消之时,自始至终皆为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可撤销合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一方向另一方采取欺诈手法,导致所签署的合同时生效的;又或者是一方或第三方借助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另一方违反其真实意愿而签订的合同; 再者,如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 最后,还需加上法律有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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