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顶名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纠纷应由被告当前实际居住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此外,原先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并没有权限对此案件进行审判。众所周知,户籍所在地属于个人住所,而长期居住地则意味着在某一地区连续居住了至少一年。同样,依据上述法规,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之间存在差异,则应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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