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追究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遇到房屋交付期限被延迟的情况,购房者们有权向出售方发出正式的书面催告函。同时,还可以与出售方进行协商,双方共同商定合同的最后履行期限,敦促出售方尽快严格按照此期限来履行相应义务。当催告函发送超过三个月后,购房者便可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出售方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方式,以弥补购房者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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