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延期交房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给购房者的情况下,其最长延误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在这个期限内,开发商必须积极地寻找并解决问题,以确保能够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否则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的延迟超过了3个月,购房者则有权利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法律对此是予以支持和保障的。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或者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共识,才能对具体的解除权行使期限进行调整或延长。此外,如果开发商未曾向购房者发出过任何形式的催告,那么购房者的解除权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该项权利将会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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