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延期三个月交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楼盘项目延期交付的期限上限为三个月,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日期完成房屋的交付任务,就会被视为发生了延迟交房行为。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应当依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在必要时解除合同以承担其违约责任。当开发商出现逾期交房的现象时,购房者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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