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规定交房期可延期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法规,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延迟三个月仍然属于合法范畴。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购房者可首先通过正式催告要求其限期完成交付义务;而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依然未能按约履行义务,那么购房者便有权请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协议,除非双方另有其他明确约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并未另行约定的情况下,购房者在催告之后享有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而对于购房者未曾进行过催告的情形,其解除权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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