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可以作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了购房协议之后,仍然有可能对其进行撤销处理。其中,任何一方均可与另一方进行充分协商以达成双方均认可的解除或撤销购房协议的决定;此外,亦可以在购房协议中另行明确规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情况发生时,向另一方发送正式的退房通知书,当该通知书得到对方确认且生效之时即视为购房协议已被取消,而涉及违反协议内容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