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怎样确权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一房二卖”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确定所有权的方式:通常情况下,应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买受人确立为房屋的所有权拥有者;若均未进行此项操作,那么应当将先实际交付购房价款的人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持有者;若双方均未能进行价款支付,则原则上应判定先行签订相关合同的主体为房屋的所有权所有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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