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付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建筑质量问题对实际可居性的重大干扰超越了标准限值,则购房者有权要求注销合约并且向开发商提出损害赔偿申请。相反的,若建筑质量问题并未对日常居住产生显著性干扰,开发商将必须负责进行修复工作;若开发商有意推辞或在合法的宽裕期后仍未能完成修补工作,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力自主展开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进程,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由此延长住户逗留时间引发的任何间接损失,都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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