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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算违约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出卖方未能按照合同期限提交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导致买方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时,如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违约条款有所约定的,则应当遵循合同约定进行处理;若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处罚作出明确规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其已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标准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当由于卖家迟延提交房屋权属登记资料而使购买方未能按时且合规地获得房屋所有权证超过一年时,买方有权利宣布解除该份买卖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损失金额可根据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的利率计算得出。因此,一旦遇到由开发商不履行房产证交付义务引发的房产证纠纷问题,购买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以下方面:首先,如果法院在接到诉讼请求后,要求开发商必须按时办理房产证手续;其次,法院也可能会责令开发商向购买者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这些损失金额可以参考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的利率来确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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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2: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