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还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租赁期未届满之际,若租户不想再续借使用,可与其租赁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亦表明其拥有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
倘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可按需转租房屋给付第三者。 然而,承租人间接转租租赁物业时,原与其出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协议依然保持有效性;如果因为第三人行为导致租赁物受损,那么承租人必须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若未经出租人事先许可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随时解约合同。 此外,在转租期间超出原租赁期的部分,对于出租人并不具法律拘束力,但若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则以该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