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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别人帮我付了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购房定金具备可退还性,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明文规定,当因非双方责任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正式签订时,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买方。
以下三类情形皆属于此范畴:首先,如双方在合同重要条款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若双方在补充协议方面亦未能协商成功;
最后,若因政策因素导致购房者无法满足贷款购房的资格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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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