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买房20年后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并签订有关合约之际,若发生懊悔情绪欲终止合同时,务必承担出乎意料的违约责任。
例如,在购房合同已经明确具体规定违约金金额的境况之下,务必严格遵守约定执行支付义务。 .反之,若预设的违约金数额远低于实际经济损失之时,根据当事人的正式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均有权酌情给予适当提高违约金数额; 然而,若预设的违约金数额超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样尊重当事人提出的降低违约金数额的请求,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至于尚未明确设定违约金的情形,则需要依据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对这一问题存在争议且无法达成共识时,可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妥善解决该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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