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烂尾停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所购房产陷入停工烂尾状态时,购买者不得擅自停止偿还贷款,这将会被视为债务违约行为。
然而,购房者并非无法寻求妥善解决途径。 他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以请求停止支付贷款:(1)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协商; (2)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政府有关部门寻求援助。 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未能如期完工或许是遭受的最大经济困扰之一。 不仅交付使用的房子化为了泡影,还需要负担起沉重的每月还款压力。 因此,购房者有权与相关的金融机构就此情况展开积极的沟通交流,尝试提出申请暂停偿还住房抵押贷款的请求。 如果上述方法均未取得理想效果,购房者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一旦法院作出了支持购房者诉求的判决,那么购房者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停止支付贷款。 此外,当房屋陷入停工烂尾状态时,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例如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等,都负有协助购房者解决此类问题的责任。 购房者可以向这些部门寻求帮助,以期获得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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