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最高比例,我国相关法规中并未予以明确规定。
在通常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确定一旦其中一方违反约定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违约金数额,亦或是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款的具体计算方法。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明显超出了实际损失的范围,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根据相关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对过于高出损失限度的违约金进行相应调整和减免。 尤其以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例来看,若当事人提出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申请进行降低的诉求,则需要严格依据违约金过度超出实际损失30%的划线,从而合理适度地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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