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产权纠纷官司如何打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屋产权争议的诉讼过程,原告需携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详细完备的起诉书等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会进行核实和审查,如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随后会向原被告双方发送相应的受理通知书。
在等待法院通知的期间,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后续的审理中提供给法庭作为支持自己主张的依据。法院在确认受理案件之后,将依法发布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及时间。 在正式开庭之日,当事人应按照法院的要求,携带齐全所有的诉讼材料准时到达法庭,并根据法官的指示进行法庭辩论和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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