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事务应如何执行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合伙企业而言,其事务的执行应遵循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
在此基础之上,各合伙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特定事务的执行方式: 首先,所有合伙人无需分工便能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各类事务; 其次,亦可以选择由某位合伙人全权承担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工作,而其余合伙人则无需再进行任何具体的执行操作; 此外,根据合伙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或经过全体合伙人的集体决策,亦能将部分或全部合伙事务委派给某一合伙人负责实施和完成。 另外,还可以选用多位合伙人携手合作,无分工地共同履行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 最后,亦可选定数位合伙人分别按照各自的分工积极开展代理合伙企业的各项事务。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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