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三板交易规则 |
分类 | 公司经营-新三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新三板交易规则:
1、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 15-11: 30,13: 00-15: 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股价变动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有效报价区间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 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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